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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城区污水管网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8063次 发布时间:2023-05-06

1.招标条件

标项目温县城区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国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温县城区污水管网工程项目;

2.2项目概况:温县慈胜大街(黄河路-工业路)污水改造工程位于温县县城中部,为城市主干路,三幅路断面形式,设计速度40km/h,慈胜大街道路改造工程南起黄河路,北至工业路,全场798.779m;人民大街(黄河路-太行路)污水改造工程位于温县县城中部,为城市主干路,三幅路断面形式,设计速度50km/h,人民大街改造工程南起黄河路,北至太行路,全长481.472m(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2.3 项目编号温交易【2023】 36 号   温政采【2023】 29 号

2.4 建设地点:温县

2.5 工期(监理服务期)一标段:90日历天;二标段: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招标范围:一标段:本项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本项目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工作。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一标段:温县城区污水管网工程项目-人民大街(黄河路-太行路)污水管网施工慈胜大街(黄河路-工业路)污水管网施工。

二标段:温县城区污水管网工程项目-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

一标段:

3.1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单位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注:本文件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竣工或已中标未开工。如果“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其认定及例外按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该规定(试行)》执行;

3.3 业绩要求:投标企业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4 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5 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

3.6 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7投标单位须提交具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业务备案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信用报告(未注明有效期的,自信用报告出具之日起有效期不得超过1年),且信用等级达到A级及以上,并附开标前7天内电子信用报告查询截图(信用报告与纸质版信用报告等级保持一致)。同时提供出具该信用报告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证明材料。如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开标后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基础上,负责查验第三方出具的信用报告,如未提交报告或报告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信用报告出具方式http://www.creditwx.gov.cn/cms/news/index/595547990899294208。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标段:

3.1监理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总监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提供单位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3.3业绩要求:投标企业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5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

3.6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2 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23 年 5  8 日至 2023 年 5  12   23 时 23 时 ;

4.3 招标文件售价:0 元/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下载。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标。特别提醒:获取招标文件前请到交易中心官网首页—下中 —下载《焦作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网上招标文件的获取。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服务QQ:40085033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17:30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 年 5  29  9 时 00 分,提交方式:网提交;

6.2 逾期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上传、签到及解密,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

7.1 开标时间为 2023 年 5  29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7.2 现场开标地点: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具体详见开标当日公示牌 。

7.3 中标结果请登录发布本招标公告的媒介查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注:本项目所有变更、补充通知、答疑等均在以上网站发布在另行通知

9、重要提醒事项

本项目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和全程电子化评标的方式进行,潜在投标人可提前在焦作市交易中心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焦作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和、《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工作工具》等,查看操作说明,按要求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上传等。为避免网络拥堵等不可控 因素影响投标文件的上传,请提前上传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按要求 解密标文件。因文件未及时上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17:30;

清单造价技术问题请联系:刘工:13721426615,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10. 联系方式:

1.招标人: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杨月娇

联系电话:0391-6192411

地址:温县黄河路36号

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国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功

联系方式:0391-3126822

地址:焦作市建设东路与古城路交叉口西北角古楼第三层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功

电话:18203991269

11.监督部门

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391-619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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