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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温县城区道路畅通提质工程安置房项目(EPC)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发布: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3931次 发布时间:2023-05-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温县城区道路畅通提质工程安置房项目(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县锦湾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县锦湾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两处建设地块,分别是西梁所地块、振兴路(老妇幼保健院)地块,总用地面积14627.72㎡,总建筑面积44119.75㎡。其中西梁所地块用地面积8361.44㎡,总建筑面积21263.98㎡,地上建筑面积16041.42㎡,包含:住宅面积14789.9㎡,社区服务用房1251.52㎡,地下建筑面积5222.56㎡;振兴路(老妇幼保健院)地块用地面积6266.28㎡,总建筑面积22855.77㎡,地上建筑面积18172.21㎡,包含住宅面积15964.16㎡,商业面积851.53㎡,社区服务用房460.52㎡。

2.2项目编号:温交易非【2023】001号

2.3建设地点:位于温县城区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购置、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招标人对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及相关后续工作、补充文件(如有)、答疑纪要(如有)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计划工期:设计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

施工计划工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期范围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单位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3.4.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设计负责人要求:本次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本单位合法的劳动合同。

3.6.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揽有类似项目业绩(EPC)至少一项((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做入投标文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7.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须提供相关查询页;【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单位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网站查询截图)。在开标、评标阶段及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若发现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8需提交具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业务备案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信用报告(未注明有效期的,自信用报告出具之日起有效期不得超过1年),且信用等级达到A级及以上,并附开标前7天内电子信用报告查询图截图(信用等级与纸质版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保持一致)。同时提供出具该信用报告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证明材料。开标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基础上,负责查验第三方出具的信用报告,如未提交报告或报告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投标资格;(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提供)

信用报告出具方:http://xinyong.wenxian.gov.cn/news/index/410645389918601216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方;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4)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须联合体双方提供的资料外,其他由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其他联合体各方按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4.招标文件获取:

4.1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5月19日--2023年5月25日23时00分。

5. 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和全程电子评标方式,潜在投标人可提前在焦作市交易中心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焦作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工作工具》等,查看操作说明,按要求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上传等。为避免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投标文件的上传,请提前上传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按要求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4.1。因文件未及时上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技术支持请联系: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

清单造价技术问题请联系:刘工:13721426615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8日9时00分,提交方式:网上提交。

7.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解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开标时间  

8.1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8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8.2中标结果请登陆发布本招标公告的媒介查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注:本项目所有变更、补充通知、答疑等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县锦湾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先生

电  话:13603440822

地  址:温县黄河街道产业集聚区纬二路58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国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女士

电  话:18239199127

地  址:焦作市玉溪路与世纪路交叉口总部新城18号楼4楼

11. 监督部门

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391-6192411

 

温县锦湾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国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