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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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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振兴小区二期电力电缆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9077次 发布时间:2019-08-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县振兴小区二期电力电缆工程已由温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温县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温县振兴小区二期电力电缆工程

2.2项目编号:温交易【2019】137号     采购编号:温政采【2019】126号

2.3工程地点: 温县振兴小区二期

2.4项目工期:30日历天

2.5工程概况:铺设YJV25-YJV240电缆及电缆头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电力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具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目前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的证明,如有在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注:本文件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竣工或已中标未开工。如果“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其认定及例外按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该规定(试行)》执行;拟派项目经理及五大员为投标人正式人员,提供劳动关系证明。

3.2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投标人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已入库且资质符合的企业可以直接网上报名,未入库企业进入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xggzy.com/)按照《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面向全国征集电子招投标会员的公告》要求先网上提交信息经工作人员通过审核后,方可带原件来现场备案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报名。

5、报名时间:2019年8149时00分—2019年822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2019年8149时00分—2019年822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通过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投标交易管理系统在报名缴费后自行下载;

6.2通过企业网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元/份、手续费交易金额的7‰,0.5元封底,20元封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59时00分,地点为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其他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在线支付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元);

递交时间:20199216 时前交至指定账户,以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系统确认为准。

 具体详见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面向全国征集电子招投标会员的公告》及《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全国征集会员的补充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县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苗女士                  联   系   人:吴女士

 话:0391-6193513                    电        话:18749793326

 址:温县黄河路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8号

11、监督部门

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391-619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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