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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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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公安局黄河派出所新建生活用房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2014次 发布时间:2018-11-06

 

温县公安局黄河派出所新建生活用房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黄河派出所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温县公安局的委托,对温县公安局黄河派出所新建生活用房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温县公安局黄河派出所新建生活用房项目

  1.2 项目编号:温交易【2018】261           采购编号:温政采【2018】205

  1.3 资金来源县财政      

  1.4项目内容:该项目建筑面积为312.3㎡,层数为地上一层,建筑高度为3.75m,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1.5计划工期:45日历天

  1.6 项目预算:41.95万元。

  1.7质量:合格。

  1.8工程地点:温县

2.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无在建的工程(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的证明,如有在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注:本文件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竣工或已中标未开工。 如“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 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文件,否则一律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其认定及例外按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执行。

 2.3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证明)

2.4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投标人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

  2.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201811 129时前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获取。如有补遗网上另行通知,相应顺延谈判时间。

3.2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 元/份,开标前交纳。

4.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4.1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谈判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企业账户转账。

开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温县温泉路支行

开户单位:温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专户  

账号:100435110440010001

递交时间:投标供应商必须于2018111216时前交至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注意1、附言请写清项目名称2、请选择适当汇划方式,注意到账时间)。

 4.2 未按本规定和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其响应性文件;

      4.3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5. 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1113900,地点为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投标单位参加谈判会议须携带的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证明)、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谈判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完税证明)、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财务状况报告(谈判会日前十二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或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投标人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注册的投标人可不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完税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以上均为原件,资质证书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以及资质证书二维码标识查阅企业相关信息。)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县公安局

联系人:先生   

电  话:13403999992 

地  址:温县黄河路 

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话:0391-8365101 

地址:温县慈胜大街

监督部门:

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391-619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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